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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公开信息分类
  (一)信息分类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包括法定公开目录和补充公开目录两大部分,分二级类别设置。法定公开目录包括机构概况、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7个一级类别25个二级类别,补充公开目录包括地区(行业)介绍、政策信息、工作信息、社会监督、公共服务、办事指南6个一级类别22个二级类别。
  目录详细分类见附件一。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信息名称

生成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责任处室

责任单位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鄞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内容。
  2、公开方式
  公开方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
  3、发布机构
  鄞州区人民政府信息的发布机构为鄞州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直属单位。

二、政府信息分类与获得
  本机关政府信息分为三类: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主要通过鄞州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站地址为:http://www.nbyz.gov.cn;指定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999号;联系电话:88225050;传真号码:88225028)、宁波市鄞州区档案馆(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568号B楼;联系电话:87525700)、宁波市鄞州区图书馆(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新城区钱湖南路928号;联系电话:88126500;传真号码:881265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制定的《宁波市鄞州区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人可以在填写好《宁波市鄞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后,书面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宁波市鄞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以在鄞州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人也可以口头申请的形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口头申请应在受理地点当面提出,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确认。
  申请人的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宁波市鄞州区档案局,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568号B楼;联系电话:87525700;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通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568号B楼,邮箱地址:zfxx@nbyz.gov.cn,邮政编码:315100。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等规定依法进行处理。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政府机关依申请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将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收费标准以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为准。如果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申请减免相关费用。
  (三)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但是对第2、3项内容,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或者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申请获得。

三、获得政府信息的期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对不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情况较为复杂,可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告知申请人后延长答复期限。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要的时间依法不计入规定的期限内。

四、监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宁波市鄞州区监察局举报。
  宁波市鄞州区监察局,联系电话:96178,网站地址为:http://jcj.nbyz.gov.cn/,通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568号,邮政编码:315100。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一: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详细分类

(一)法定公开目录分类

类  别

描   述

机构概况

  机构职能、

领导信息

1、机构名称、内部处室和下属机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2、领导姓名、职务、简历、工作分工等(部门领导还包括通讯方式)

法规公文

法  规

行政法规

规  章

行政规章

文  件

规范性文件

政府决策

发展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重点工作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重点项目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工作信息

计划总结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政府机关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其执行情况

工作进展

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应急管理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影响公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统计数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其它工作

信息

土地供应情况

房地产交易情况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分配,廉租房和市区普通(限价)商品房的建设申请等情况

行政执法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所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行政监管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行政处罚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政府部门领导任前公示、任免公告

公选公招

干部公选公招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公务员考录

公务员招考、录用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财政信息

收费项目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采购招标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项目投资

重大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条件、程序和中标的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财政预决算

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专项经费

政府重要专项基金、资金的

使用情况

征地拆迁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批准文件、安置方案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社会救助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分配情况

(二)补充公开目录分类

类  别

描   述

地区(行业)介绍

各地区(行业)整体情况的概要介绍

政策信息

重大政策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相关问题解答等

工作信息

领导活动

领导重要活动及讲话

政务动态

重要会议和重大政务活动情况

提案议案

人大代表建设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资源开发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的污染及其整治情况

国资管理

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和国有资产收支情况

税收管理

税收征收和减免政策的变更执行情况

招商引资

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情况

社会治安

交通管制和社会治安情况

政府建设

政府自身建设情况

社会监督

听证会

听证会公告及实施情况

审计结果

可以公布的有关审计结果

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渠道、办理机构、工作制度

公共服务

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情况及常用药品、器械、耗材以及医疗服务等价格

教育考试

教育机构收费项目、标准和招生考试信息等;学校分布情况、各类学校录取分数线等

水电气

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办事程序等

交通运输

公交、运输等公用企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办事程序

邮政通讯

邮政、通讯等公用企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办事程序

档案服务

档案查阅利用等相关办理事项的具体内容及公众办理指南

办事指南

面向公民

覆盖公民从生到死全生命周期的26类办事指南

面向企业

覆盖企业从登记注册到破产注销全生命周期的24类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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