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鄞州区卫生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http://www.yzws.gov.cn)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指南》发放点:鄞州区卫生局公共查阅室(因条件限制暂设局办公室)领取。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编制了《鄞州区卫生局公开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室进行查阅。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为以下几类: 1、与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 2、鄞州区卫生系统基础设施的规划以及现有基础建设进展情况等; 3、本机关行政许可、审批,核准、审核和备案事项的名称、依据、标准、条件、程序、期限、责任部门; 4、本机关行政处罚的事项、法律法规依据、种类、主体、程序; 5、本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批准机关、批准文件; 6、影响公共卫生安全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7、辖区卫生有关主要指标; 8、本机关职责、内部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责; 9、涉及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决定草案。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本机关掌握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应当公布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公共查阅室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信息的网址: www.yzws.gov.cn。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受理处申请查阅。该受理处地点为:鄞州区学士路1221号6楼,开放时间为:9:00—11:30,13:30—16:30(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87418603。 (三)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鄞州区卫生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鄞州区学士路1221号,受理时间为: 9:00—11:30,13:30—16:30(周一到周四全天、周五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机构联系电话:87418603,传真号码:87418602,通信地址: 鄞州区学士路1221号,邮政编码:315192,电子邮箱地址:yzws@nbyz.gov.cn。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宁波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http://www.yzws.gov.cn)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卫生行政事业性收费缴纳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87418679,87418603。电子邮箱:yzws001@163.com, 地址:鄞州区学士路1221号,鄞州区卫生局信访室,邮编:3151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鄞州区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宁波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 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法人/其它组织 | 名 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 营业执照信息 | | 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人电子邮箱 | |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 申请时间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 所需信息的用途描述 | |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 | | | | | | | | | | |
说明: 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